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安喘片等5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5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安喘片等5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安喘片、盐酸克仑特罗膜、盐酸克仑特罗栓、复方盐酸克仑特罗栓、复方羟丙茶碱去氯羟嗪胶囊在我国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召回的药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安喘片等品种信息表

  国家药监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9号公告附件.docx


公告链接: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ggtg/ypqtggtg/20250417165916158.html